信件标题 | 历史文化街道保护名录咨询书 | ||
来信时间 | 2023-10-23 15:16:13 | ||
来信人 | 刘* | ||
咨询内容 |
湘潭市历史文化街道保护名录咨询书 致湘潭市住建局: 本人有一个创新项目《以文促旅,以旅复文:湘潭“十八总”古津渡文旅融合路径研究》涉及到湘潭市历史文化街道保护,需要保护名录的具体资料,在官网仅找到保护条例,现想要查找湘潭市最新的具体历史街道保护名录,望拨冗答复。 刘明柔 2023年10月23号 |
答复部门 |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||
回复时间 | 2023-10-25 17:12:24 | ||
满意度 | 非常满意 | ||
答复内容 | 尊敬的网民朋友: 您好,您的来信已收悉。我局于11月23日收到您向市长信箱反映的相关问题(编号35855),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: 根据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、《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、构筑物,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、未定级文物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等,可以认定为历史建筑。您关心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已转发给您。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10月24日与您联系,并告知您处理结果,感谢您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,祝您生活愉快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