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标题 历史文化街道保护名录咨询书
来信时间 2023-10-23 15:16:13
来信人 刘*
咨询内容

湘潭市历史文化街道保护名录咨询书

致湘潭市住建局:

本人有一个创新项目《以文促旅,以旅复文:湘潭“十八总”古津渡文旅融合路径研究》涉及到湘潭市历史文化街道保护,需要保护名录的具体资料,在官网仅找到保护条例,现想要查找湘潭市最新的具体历史街道保护名录,望拨冗答复。

刘明柔

2023年10月23号

答复部门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回复时间 2023-10-25 17:12:24
满意度 非常满意
答复内容

  尊敬的网民朋友:

  您好,您的来信已收悉。我局于11月23日收到您向市长信箱反映的相关问题(编号35855),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:

  根据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、《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、构筑物,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、未定级文物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等,可以认定为历史建筑。您关心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已转发给您。

 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10月24日与您联系,并告知您处理结果,感谢您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,祝您生活愉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