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标题 | 关于东方名苑小区某户住房用途举报 | ||
来信时间 | 2025-05-10 21:47:37 | ||
来信人 | 陈* | ||
咨询内容 |
尊敬的湘潭市住建局领导: 您们好!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查看本人的信件! 我是湘潭市的一名普通公民,现向您们举报一家住户住房用途的问题,住户地址在:湘潭市岳塘区东方名苑二期六幢三单元二楼2301,住户名字叫:刘石林,此住户在自己家里面成立公司,公司主营做国外电商贸易,买卖游戏装备的业务,其员工一共为6人,现严重怀疑其房产证上的用途并不是商业加居住混用型,并有遗漏房产税的嫌疑,特向贵局领导们举报,希望您们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去核实情况,如果情况属实,还望您们能对其严肃处罚。万分感谢! 此致! 敬礼! |
答复部门 |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||
回复时间 | 2025-05-12 19:03:45 | ||
满意度 | 满意 | ||
答复内容 | 尊敬的网民朋友: 您的来信已收悉,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: 建议您进一步核实明确有权处理的单位并向其反映该问题。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 |